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告
2009-11-2 16:08:04
根据《秦皇岛市房产管理局、秦皇岛市工商管理局、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秦房字〔2006〕197号)精神,以下人员(共604名)经信用情况考核合格,其临时上岗资格证有效期延长一年。凡未经信用情况考核合格并办理延期手续人员的《秦皇岛市房地产经纪临时上岗资格证》自行失效,特此通告。点击查看
二00九年十一月二日
二00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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