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房产管理局拆迁公告(2004)第05号
(2004)第05号
一、拆迁范围(以规划红线范围为准):秦皇岛市原商校院内
二、拆迁人:秦皇岛市亿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翰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港区新华街6号东方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椿军张艺翰
办公电话:3045925
三、拆迁实施单位秦皇岛市海港区第十建筑公司
四、安置补偿主要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
五、搬迁期限自2004年3月16日至2004年3月31日止
秦皇岛市房产管理局
2004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