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房屋拆迁办公室公告(2004)第04号
秦皇岛市房屋拆迁办公室公告
(2004)第04号
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冀发改社会[2003]第267号文件批准,按照山海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总体规划的要求,为加快古城改造建设步伐,决定对山海关区第三中学进行迁建改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山海关区第三中学迁建改造项目。
二、拆迁人:秦皇岛市山海关区文化教育局。
三、委托拆迁人:秦皇岛市山建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
四、被拆迁人:拆迁范围内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五、拆迁范围:关城南路以南,关城东路以西。
六、搬家期限:2004年3月1 5日至2004年4月l 5日。
七、过渡期限:自协议签定之日起一年。
八、拆迁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九、山海关区拆迁办公室负责监督、协调此次拆迁工作,具体负责拆迁工作中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解释和疑难问题的处理工作。
十、办公地点:鑫香园酒店。
十一、联系电话:5155185。
为确保拆迁工程按期完成,要求拆迁人必须按政策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搬迁的,将依法进行拆迁。
特此公告
秦皇岛市房屋拆迁办公室
2004年3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