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房产管理局城市房屋拆迁公告(2005)第1号
秦皇岛市房产管理局城市房屋拆迁公告
(2005)第1号
经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我局向秦皇岛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核发了秦房拆许字(2005)第01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意该单位进行北环路(汤河—石河)道路改造工程建设,现就有关拆迁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以规划红线范围为准):海港区汤河至山海关区石河段道路红线50米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和纳入规划整治范围内的部分建筑物、构筑物。
二、拆迁人:秦皇岛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单位地址:秦皇岛市迎宾路95号
法定代表人:王宪生
联系电话:3651651
三、拆迁实施单位:秦皇岛市重信城市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燕西里16-26号
联系电话:5913988转8306或8419
法定代表人:刘淑清
拆迁项目部办公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亚泰酒店三楼(秦皇岛火车站东行100米)
联系电话:5913988转8306或8419
四、对未持有秦皇岛市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房屋拆迁上岗证人员,被拆迁人有权拒绝与其协商拆迁补偿安置事宜。
五、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可由被拆迁人在石家庄嘉泽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正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秦皇岛市衡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中以抽签或投票的方式确定。
六、拆迁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七、拆迁期限:自2005年3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止。
八、被拆迁人:拆迁范围内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特此公告
2005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