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房产管理局城市房屋拆迁公告 (2005)第2号
秦皇岛市房产管理局城市房屋拆迁公告(2005)第2号
经秦皇岛市发改委秦发改审[2004]395号立项通知,山2004(014)、山2005(0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秦籍国用(2004)字第山038号、秦籍国用(2004)字第山03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批准,我局向秦皇岛市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发了秦房拆许字(2005)第02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意该单位对山海关莲花湖路小区进行拆迁改造,现就拆迁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以规划红线范围为准):东至莲花湖路、南至山海关新火车站站前广场(不含已列入山海关区广场道路改造拆迁范围的被拆迁户)、西至新影小区和冰窖胡同、北至山海关区供销社院墙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
二、拆迁人:秦皇岛市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秦皇岛开发区天台山路6号国际发展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左景峰
联系电话:8063333
三、拆迁实施单位:秦皇岛市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拆迁项目部办公地点:山海关兴盛小区8单元3号
联系电话:5066670
四、对未持有秦皇岛市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房屋拆迁上岗证人员,被拆迁人有权拒绝与其协商拆迁补偿安置事宜。
五、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可由被拆迁人在石家庄嘉泽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正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秦皇岛市衡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中以抽签或投票的方式确定。
六、拆迁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七、拆迁期限:自2005年3月29日至2006年3月28日止。
八、被拆迁人:拆迁范围内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特此公告
2005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