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房产管理局城市房屋拆迁公告(2005)第3号
秦皇岛市房产管理局城市房屋拆迁公告
(2005)第3号
秦皇岛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秦发改审2005028号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核准了市饲料公司1#、2#住宅楼拆迁改造项目,秦皇岛市规划管理局向该项目颁发了2004(072)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向该项目颁发了秦政出(2005)第53号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有偿供地审批表、秦土供(2003)第23号准予供地通知。应申请,我局向秦皇岛市必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核发了秦房拆许字(2005)第03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意该单位对秦皇岛市粮食局饲料公司1#、2#住宅楼进行拆迁改造,现就拆迁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以规划红线范围为准):东至市必玉地产在建住宅楼;南至瑞启市场(港城大街);西至小铁路建新里住宅楼;北至建新里小区内东西便道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
二、拆迁人:秦皇岛市必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海港区燕山大街115号
法定代表人:张健英
联系电话:3650988
三、拆迁实施单位:秦皇岛市必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拆迁项目部办公地点:市饲料公司3#住宅搂前平房
联系电话:13933555688
联系人:彭树清
四、对未持有秦皇岛市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房屋拆迁上岗证人员,被拆迁人有权拒绝与其协商拆迁补偿安置事宜。
五、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可由被拆迁人在秦皇岛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秦皇岛正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秦皇岛市衡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秦皇岛永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中以抽签或投票的方式确定。
六、拆迁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秦皇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
七、拆迁期限:自2005年9月14日至2006年9月13日止。
八、被拆迁人:拆迁范围内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特此公告
2005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