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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期:市房管局全力查处违法预售商品房行为

秦皇岛市房产管理局 2006-11-14 10:50:32

    近期,被媒体曝光的金忆房地产开发公司等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搞房地产调查、咨询为名,以让利优惠为诱饵,擅自向社会公开征集团购对象,搞所谓内部认购、发放“会员卡”等活动,向购房人收取购房款,有的甚至连物业维修基金也一并收取,严重扰乱了商品房销售市场秩序和购房人的心理预期。对此,市房管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违规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了检查,迅速在全市开展了房地产市场整顿活动,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说服有关单位、团体不要出面组织团购,在秦皇岛日报上刊发了《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宣传房地产管理法规和购买期房知识,以因购买了手续不全的商品房而不能办理房屋产权甚至血本无归的事例教育广大市民,引导市民正确购房,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发动市民积极举报和投诉,全力维护广大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为遏制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法征集销售和团购对象的现象,5月16日市房管局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门研究整顿对策,决定采取多措并举,加大房地产市场整顿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形成整治合力。会同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在秦皇岛日报、秦皇岛晚报、秦皇岛电视台、秦皇岛电台再次向全体市民致公开信,加强正面引导,明确三部门查处房地产开发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的职责范围,实行联合检查和办案,在社会形成强有力的打击非法预售商品房的态势。二是集中时间,开展拉网式检查。以局执法监察科和房屋稽查大队为主,相关业务科室共同参与,集中人力物力,突出重点,严肃查处商品房违规预售行为。三是向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各县区房管局(建设局)发出通知,全面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自纠,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对无资质开发、超越资质开发和未取得《商品房许可证》、擅自征集销售和团购对象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没收非法所得,并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注销企业资质;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四是组织房地产法律法规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的方法,召集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举办房地产法律法规培训班,让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合法开发经营,签定合法经营协议书。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市电视台房产八点半栏目和其他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房地产管理法规,普及广大市民房地产管理法规和购房常识,为广大市民提供正确的购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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