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期:市房产管理局采取八项措施落实国家九部门意见,稳定住房价格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市房产管理局快速反映,于5月31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认真学习《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稳定住房价格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市房产管理作为主管部门,必须责无旁贷地做好稳定住房价格的各项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家九部门《意见》,提出了8项措施。一是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住房情况调查,抓紧摸清我市住房结构状况,弄请普通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的需求量,制定我市住宅发展规划,经市政府审批后,向全市公布。二是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海阳三村等重点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三是完善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制定廉租住房建设意见,解决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四是结合当前开展的房地产市场整顿活动,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开发全过程监管,制定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实施细则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开发企业信用档案,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预售商品房、合同欺诈、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房地产企业查处力度,切实保护广大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五是合理确定城镇房屋拆迁规模,有效控制住房被动需求。六是积极协助财税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新调整的住房转让环节营业税政策。七是住房加快房地产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房地产市场供求、住房价格情况和披露房地产企业信誉状况。八是继续利用市电视台房产八点半栏目和其他媒体,加大房产管理法规、政策的宣传,特别是针对稳定住房价格、房地产市场整顿、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大力宣传政府采取的措施,引导群众正确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