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区范围内311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喜获廉租住房货币配租补贴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局办公室
2008-5-8 17:58:53
为确保廉租住房货币配租资金及时发放到户,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按照《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实施意见》、《2008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秦皇岛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补充规定》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制定了《秦皇岛市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货币补贴发放程序》、《秦皇岛市城市区廉租住房货币配租资金发放财务程序》、《秦皇岛市城市区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协议》、《秦皇岛市城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档案管理程序》等具体工作程序。4月份,在海港区房产局的配合下,中心组织70余人次到海港区10个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办公,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发放廉租住房货币补贴资金。目前,中心已完成海港区范围内311户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货币配租工作,发放1-6月份配租资金41.58万元。
责任编辑: 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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