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预登记工作正式展开
2007-10-15 18:24:00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和《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实施意见》,摸清我市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的底数,为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提供依据,确定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并逐步安排抽签购房,8月31日,市政府办转发了《秦皇岛市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预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我市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预登记工作正式展开。
此次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预登记的范围为我市三个城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我市城镇常住户口且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所有家庭。申请预登记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发放和提交登记表、受理登记、初审及建档、复审、公告登记结果等程序进行,从9月10日开始,到10月17日公告登记结果后结束。
此次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预登记的范围为我市三个城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具有我市城镇常住户口且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所有家庭。申请预登记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发放和提交登记表、受理登记、初审及建档、复审、公告登记结果等程序进行,从9月10日开始,到10月17日公告登记结果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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