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产管理局正式更名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信息办
2007-12-29 12:30:34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和落实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冀政[2007]95号)精神,经省、市编委批准,市房产管理局更名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更名为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 l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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