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知
2008-8-25 15:29:32
根据原市房产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物价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秦房字[2006]197号)规定,决定对2007年已办理《秦皇岛市房地产经纪临时上岗资格证》延期手续的人员的信用情况进行考核,经信用考核合格的,其持有的《秦皇岛市房地产经纪临时上岗资格证》有效期再延长一年。
请相关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和临时上岗资格证于2008年8月20日至9月10日到秦皇岛市行政服务中心(迎宾路89号)二楼17、18号窗口办理延期手续。
逾期不办理者,其临时上岗资格证自行失效。
咨询电话:3650948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00八年八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 lf
- 相关文章
- 秦皇岛市房地产开发协会关于举办房地产经纪临时上岗资格、商品房..[08-25]
- 青岛:下月起新住房保障办法实施 廉租房面积大变小[08-20]
- 石家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今日起申请住房保障[08-15]
-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参加市直机关奥运安保礼仪知识进社..[08-11]
-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举行奥运安保巡防誓师大会[08-11]
- 《秦皇岛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实施方案》正式下发[08-05]
- 最新文章
- 多数开发商预测三季度房价仍以平稳为主[08-25]
- 杭州将扩大经适房受理对象范围[08-25]
- 地王风光不再:房地产行业负债率最高超80%[08-25]
- 链家地产:后奥运经济下的房产市场将趋于平稳[08-25]
- 北京市发改委:预测奥运后房价大跌毫无根据[08-25]
- 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断供”会引发房贷危机吗[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