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工作 简 报第9期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赴唐山市考察住宅平改坡及节能改造工作经验
按照市政府部署,2008年11月5日、11月24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安关山先后两次学习考察了唐山市住宅平改坡和节能改造工作经验和做法。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住宅平改坡
1、按照原始产权筹集改造资金。
唐山市2008年已经投入2亿元资金实施住宅平改坡工程,截至目前已改造550栋(计划改造692栋)。该市本着“谁的孩子谁抱”的原则,按照原始产权区别不同情况筹集改造资金。
(1)对于直管公房及其售后房改房,使用公房售房款中的公共维修资金先期垫资,最后由市财政拨付。目前,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已垫资6000余万元。
(2)对于单位产公房及其售后房改房,使用公房售房款中的公共维修资金进行改造。
(3)对于开发商开发的住宅小区,市政府明确要求开发商必须出资实施平改坡改造,否则给予相应处罚。
(4)对于个人及其他企业建设的住宅房屋,由产权人出资改造。
2、强化组织管理。
(1)成立了由市委书记赵勇为组长的唐山市城市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住宅平改坡工作。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总牵头单位,市直相关部门为小组成员单位。要求各住宅产权(管理)单位自觉服从管理,按照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确定的技术规定实施改造。
(2)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直接负责直管公房及房改房的平改坡改造,其下属的管理工程处具体组织设计、招标、决算和审计工作,并对全市平改坡改造提供技术指导,全市平改坡的设计方案均由该处审查确定。
(3)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各县区分别负责组织督导本辖区内产权单位的住宅平改坡工作。
(4)对已列入改造计划但产权(管理)单位未能按时改造的住宅,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管理工程处实施改造,费用由产权(管理)单位支付。
3、平改坡改造的范围。
唐山市确定平改坡改造的对象为住宅,公共建筑不在改造范围。2008年,全市共对17条街道的沿街第一排住宅共计692栋实施平改坡和亮化改造。2009年将视情况安排部分街道的第二排住宅实施改造,并与节能改造结合。
二、关于住宅节能改造
1、节能改造的范围。
全市三层以上、达不到50%节能标准的住宅全部列入改造范围,总计2200万平方米。其中城市中心区1200万平方米,计划分三年完成。2008年已经完成30万平方米。
2、节能改造的内容。
(1)既有居住建筑外围护结构节能改造。改造居住建筑的屋顶、外墙、门窗、楼梯间隔墙等部位,改善建筑功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既有居住建筑采暖(空调)系统的节能改造。对室内采暖系统进行温度可控、供热计量的改造,安装热计量和温度控制装置,促进用户自觉节能,减少建筑能耗。
(3)既有居住建筑配套设施的改造。根据既有居住建筑的实际情况,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电、通讯、有线电视等配套设施进行有针对性的改造。
3、改造资金的筹措。
2008年,原住宅产权为直管公产及其售后房改房,德国企业投资500万欧元;市政府从房改房售后房款中借资2000万元,各区县财政担负了一部分,个人担负了100元/平方米;原住宅产权为企业的,由企业出资改造;国家财政补助45元/平方米,现到位6元/平方米。
2009—2010年,拟投入100亿元,计划采取“拆改”办法筹集。即在建成区拆除部分住宅,建设高层住宅出售,所得收益用于节能改造(上海、无锡经验)。
唐山市的做法为我市下步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思路。
二OO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抄报: 市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指挥部,
局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抄送:各县建设局、各区房产局、局相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