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房地产商须对房价进行备案和明码标价
潘莹
新华网
2008-4-10 9:37:51
据了解,为了让广大购房者明白、放心地消费,乌鲁木齐针对房价实行价格备案和明码标价制度。
乌鲁木齐市最近下发的《关于乌鲁木齐市商品房销售价格实行备案规定的通知》中说,今后凡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开发建设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制定的商品房备案销售价格及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等内容,须在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并在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上公布;凡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变更已报备案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要提前10个工作日向备案机构说明原因,并重新变更备案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乌鲁木齐所有房地产企业都须在售房处醒目位置张贴《商品房价目表》,公布单位建筑面积销售价格、土地使用权性质及备案时间等内容。
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通过商品房价格备案及明码标价将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商品房价格更加规范化、诚信化,同时,也使政府能及时掌握房地产价格变动的真实因素,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非成本因素的炒作、投机等行为影响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目前,乌鲁木齐市发展改革委已开始正式受理商品房价格备案及网上公示工作,同时,由政府多部门组成的检查组也已对全市范围内的售房部门和代理销售部门展开全面检查。
随着乌鲁木齐房地产业迅速发展,个别房地产商“哄抬房价”、一个楼盘一个月内多次调整价格及限量分批调整价格等事件时有发生。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减少购房风险,此前,乌鲁木齐市已采取对房产开发企业销售房产信息实行网上备案、对新建商品房住宅销售实行网上签约等多种应对措施。
责任编辑: l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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