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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淮安“共有产权”

朱旻 中国房地产报 2009-6-29 14:48:22

   

    两年践行降低门槛

    “所谓共有产权,就是由购房人和政府按照出资比例购买住房,各自享有相应的产权比例。这一尝试,提供了相对完善的政府资金退出机制。若购房人5年内购买政府产权部分,就按原供应价格结算;若5年后购买,则按当时的市场评估价格(不含装修费)结算。”淮安市房产管理局局长绍明告诉记者,从2007年年底,淮安就在一直尝试并调整这一地方新政,而最新的保障对象,已经开始指向刚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等“夹心层”群体。

    按照规定,淮安家庭月平均收入在800元以下,就有申购比市场平均价格低30%左右的政策性商品房的资格,并可选择“共有产权”模式。可选择的住房不仅限于保障房,还包括商品房,而共有的比例也颇有弹性,可以是个人7成,政府3成,也可以是5∶5开,双方各半。在回迁安置人群中还尝试了6∶4、8∶2等。而更重要的是,对于低收入群体家庭,淮安采用的不是全国普遍应用的“轮候制”,而是逐级提高的“门槛制”。就是先满足特殊困难群体,然后再根据情况逐渐放宽,“门槛”已逐步降低。

    然而,践行之路注定坎坷,“共有产权”推行之始并不顺畅。绍明不无慨叹地告诉记者:“2007年10月,淮安推出第一批共有产权房,但截止到12月底,却只有70人来报名。之后政府部门对此进行调查,发现造成这种局面的两种情况,一种是收入超标,另一种则是满足收入门槛的买不起。”这给了淮安新的启示,把保障范围逐步对准中等收入群体,共有产权的生命力才能旺盛起来。
    次年,淮安便把共有产权房的门槛从人均700元升至了800元,100元的提升让购房速度有所提升。另外,针对不愿意购买安置小区住宅的回迁户,补偿总额在12万元以下,人均2万元以下的,按照人均15平方米的标准买不起房,可以在相应的商品房小区提供共有产权房。

    绍明还透露,淮安市政府正在筹划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只要符合条件者,可以在全市范围内每平方米2300元以下的小区任意选购住房,享受“共有产权”。目前,淮安市两个试点小区,新新家园的2235套和洪福小区的1300套共有产权房已然入住,而福星家园等新的保障房和廉租房与商品房的复合小区也进入准收房阶段。

    对此,住房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表示:“针对有一定收入的群体,政府应采取援助型保障,采用建、补、贴、免、融手段,共有产权制的好处是政府与购房家庭可以共同获益,还可以激励低收入家庭提高收入,购回政府产权部分,值得肯定。”

责任编辑: l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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