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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淮安“共有产权”

朱旻 中国房地产报 2009-6-29 14:48:22

 

    探索资金投入模式

    事实上,除了采用共有产权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难题外,淮安市政府部门还对共有产权房在入住后进行一系列补贴,如在政府5年补贴期内,新新家园的物业费只有0.16元/平方米。但“前期补贴+后期补贴”也为淮安带来了较大的财政压力。

    绍明坦言,资金筹措的确是一个难题。为此,淮安采用了三种途径。第一类,是针对拆迁安置房的被动购房群体,把政府资金投入部分先期列入拆迁项目预算,提前解决问题。第二类,是针对主动消费人群,由当地国企采用“反哺”模式,国有开发企业把商品房的盈余作为启动资金,当地建成的新新家园、洪福小区和在建的福星花园等项目就是这样上马的。第三类则是把“暗补”改为“明补”,把集中建设保障房的划拨土地改为出让土地,然后把土地出让收入作为产权投入。

    事实上,在共有产权住宅政策推广上,淮安走在前头但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在江苏,已经有多个城市着力推广。

    江苏省建设厅高级工程师吴立群告诉记者,除了淮安,姜堰市、如皋市、苏州市也均有类似政策实施中,但都有因地制宜的改变。比如姜堰市采用的是针对经济适用房的“租售并举”,即对同一套住房实行“租”、“售”两种产权形式,一套65平方米的“解困定销房”,拆迁户可以用托底性补偿款拿到45平方米的房屋产权,剩下20平方米产权归政府所有,住户租用。

    然而,共有产权房能否迅速、大量地继续推广,必然受当地政府的财力所限。秦虹认为,这还需要更大程度上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要建立一个由政府主导的基金体系。

    此前她曾提出过可以建立与养老基金(或养老保险)相结合的住房基金或债权基金,将养老基金这种长期性质的资金和住房建设相匹配,在实现养老基金保值增值的同时,为住房建设提供新的资金渠道。

    对此,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表示,共有产权住房的尝试对于推动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推动住房保障事业,拉动内需都是有益的。但无条件回购期是5年,这5年间政府投资的收益难以保障,这一点值得继续考量。

  

责任编辑: l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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