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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7月起将停办历史遗留问题房屋的房产证

刘兵 新华网 2009-6-3 16:38:27

    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房产局获悉,凡在2004年年底前签订购房合同并缴纳购房款的市民,如因历史遗留问题目前仍未拿到房产证,须督促房产公司在今年6月30日前办理房产证,过期将不再办理。

    日前,乌鲁木齐市房产局下发通知,要求各房产公司尽快清理所开发楼盘中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小区,对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要在2009年6月30日前办结。对于到期未办结的房产开发公司,乌鲁木齐市政府将成立专案组,依法对其因违规违法行为造成购房者长期没有产权证的问题追究责任。

    据介绍,房产历史遗留问题主要是:部分开发商“假按揭”,一房二卖甚至多卖,造成一房多主、房产证与业主不符;有的开发单位欠缴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已破产或被取消资质,无法继续办理确权;房屋消防系统检测不过关,不能办理房产证等。根据乌鲁木齐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办公室统计,2006年前,乌鲁木齐有89家房产开发公司的2.63万套房屋涉及“假按揭”问题。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从2007年已开始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部分购房者未能取得房产证的情况,截至目前已受理5万户存在相关问题的购房户。


责任编辑: l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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