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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快推进廉租住房租售并举

来建强 新华网 2009-8-13 9:15:35

    福建省2009年上半年新增解决6500多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下半年开始,该省将继续加大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廉租住房租售并举。

    福建省现有晋江、南安、长汀、永安4个市县试点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这4个市县已先行开展廉租住房出售对象从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他城市则根据本地实际,逐步将廉租住房出售对象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福建省规定,廉租住房租赁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廉租住房总量50%以上,即廉租住房可售比例不超过廉租住房总套数的50%,确保政府保有廉租住房存量。廉租住房出售可以在配租后出售,也可以于在建未装修时出售。廉租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不得直接上市交易,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产权的,经批准由当地政府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福建省还要求各地加快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发放。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廉租住房,要尽快配租到户;租赁补贴发放应当按月、按季度发放,一般不按年发放。

    从今年起到2011年,福建省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全省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目前,福建省内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逐步把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有需求的中心镇、已就业大中专毕业且单身无房户,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群体。
 

责任编辑: l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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