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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4.1亿

关勇 中华工商时报 2008-12-11 15:27:15

    山东省政府近日通报了全省住房保障工作情况,截至9月底,山东省累计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4.1亿元,对4.45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了廉租住房保障,其中2008年新落实保障资金10.5亿元,新增保障户数1.63万户。济南、青岛等14城市及56个县(市)已将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中,青岛、淄博等7市所辖县(市)全部将保障范围扩大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通报同时公布了山东省住房保障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山东还有3个设区城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未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个别城市住房保障工作计划的确定缺乏科学论证。多数县(市)廉租住房保障处于起步阶段,9个县(市)尚未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16个县(市)尚未公布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35个县(市)保障范围未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去年,山东17个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为163.7亿元,按规定应提取保障资金16.37亿元,而截至9月底全省累计仅提取5.8亿元。远远低于国务院规定的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要求。在山东省已实施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中,实物配租所占比重不足5%,部分设区城市城区至今尚未开展实物配租工作。

    山东为完成今年确保竣工5万套经济适用住房,确保对6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廉租住房保障,确保所有市、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三个的工作任务。今后,山东省将确保年底前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上一年度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50%-80%的范围内自主确定。同时山东将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供应,切实提高实物配租在廉租住房保障中的比重。

    山东省级财政也从今年起通过廉租住房保障奖补资金,对实施廉租住房制度困难的地区给予补助,对廉租住房年度计划、资金落实好的地区给予奖励。山东各地同时把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将不低于10%的土地出让净收益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的余额用于支持廉租住房制度建设。

责任编辑: l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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