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
   设为首页 | 网站导航| 会员注册 | 会员登陆 搜索
gg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行业新闻 >> 行业纵横 >> 媒体报道 >> 重庆规定从6月1日起超限高层建筑须做抗震审查

重庆规定从6月1日起超限高层建筑须做抗震审查

徐旭忠 新华网 2008-5-19 15:00:21

  记者从重庆市建委了解到,从6月1日起,重庆市超限高层建筑在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前,须申请“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开工。

  “超限高层建筑”指超过限制的高层建筑,主要是一些异形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等。如超过28米高的单跨框架结构建筑和超大跨空间结构的大型列车客运候车室、航站楼、体育场馆、影剧院、商场、展览馆、会展中心等。

  重庆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重庆是山城,高层建筑较多,在房屋设计施工时须注重考虑抗震。4年前,主城区已淘汰使用水泥预制板,现主城建筑普遍使用混凝土现场浇注建房,房屋更具有抗震性。

责任编辑: lxl 参与评论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版权所有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信息办承办
电话:0335-3650958
备案序号:冀ICP备07002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