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设为首页 | 网站导航| 联系我们 搜索
gg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行业新闻 >> 热点聚焦 >> 南京取消普通住房限价 优惠政策以完税时间为准

南京取消普通住房限价 优惠政策以完税时间为准

京华时报 2008-11-7 9:59:49

    南京市房管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取消价格限制,面积和容积率标准维持不变,从10月1日起购房的南京民均享受该新政。该政策执行以完税时间为准,而非购房时间。

    换言之,南京市在今年10月之前购房的市民现在同样可以按新标缴税,优惠面大幅扩大。因此,南京市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契税大都均可减为1%,而南京“救市”20条规定,市民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可以领取1%的购房补贴。因此,本月起,南京市几乎所有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均可享受“零契税”。

责任编辑: lf

foot1

主办: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秦皇岛市房地产开发协会

电话:0335-3650958 备案序号:冀ICP备07002966号

foo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