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取消普通住房限价 优惠政策以完税时间为准
京华时报
2008-11-7 9:59:49
南京市房管局日前发布《关于调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取消价格限制,面积和容积率标准维持不变,从10月1日起购房的南京民均享受该新政。该政策执行以完税时间为准,而非购房时间。
换言之,南京市在今年10月之前购房的市民现在同样可以按新标缴税,优惠面大幅扩大。因此,南京市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契税大都均可减为1%,而南京“救市”20条规定,市民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可以领取1%的购房补贴。因此,本月起,南京市几乎所有购买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均可享受“零契税”。
责任编辑: lf
- 相关文章
- 最新文章
- 京城11月开盘项目大减 精装小户型冷市热卖[11-07]
- 天津调整购买普通住房契税标准 首购小户型缴1%[11-07]
- 公积金利率再次下调 低息有望促一成人加速购房[11-07]
- 延续"金九"萧条 10月商品住宅成交量大幅下降[11-07]
- 深圳楼市:新房日成交量重返200套以上[11-07]
- 北京:西三旗两限房便捷通道直达地铁[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