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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保30.3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难家庭"居有其所"

刘兵 新华网 2009-1-16 15:11:21

    今后三年,新疆将通过实物配租、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保障30.3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有其所”,其中包括为住房困难家庭新建廉租房24.4万套。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按照自治区有关廉租房建设规划,今后三年内新疆将完成24.4万户廉租房新建(含配建)任务,平均每年8万套约400万平方米,今年计划新建廉租房8.5万套、经济适用住房2.8万套、解危解困住房18万平方米。全区实物配租(含配建)比例不低于保障总户数的80%。

    据介绍,廉租房原则上在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小区中的配建比例不得低于总面积的15%,普通商品房小区不得低于5%;具备条件的城市可适当提高廉租住房配建比例。集中建设的廉租住房要尽可能安排在近期重点发展区域、产业集中区域和公共交通便利区域,配套完善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便低收入群众生活。

    据了解,2008年,新疆完成廉租住房建设投资14.4亿元,预计全年可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1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32%,预计全年建筑业完成总产值558.4亿元,实现增加值112.8亿元,同比增长22%和20%。

责任编辑: l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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