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突进护驾 住房部借力驰援保障房建设
中央下发200亿元保障房补助资金仅一周后,金融机构在部委层面的助推下火速跟进。
近日,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房部)就加强开发性金融合作达成一致意见。据本报获知的意见内容,国开行将对廉租房建设给予贷款支持,包括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等优惠政策,但注明“项目必须与当地政府签订回购协议”等担保条件。
“自2007年以来,国开行便一直对保障房建设给予很大的支持,目前是金融机构的主力军,其他银行暂时未有更大手笔的跟进。”一位住房部人士对记者说。据他透露,国开行下一步将结合中央投资和各地廉租房建设规划,选择贷款支持的具体项目,未来还将介入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
显然,在三年9000亿元投资的重担之下,保障房建设正在打破过去政府财政“一肩挑”的模式。上述人士对记者表示,在地方政府财政乏力、资金渠道尚在试点拓展的当前,银行信贷将挑起重担,并起到撬动社会资本的积极作用。
金融机构补位
据本报获悉,国开行与住房部达成的系列意见当中,包括一份《廉租房开发贷款管理操作细则》(下称《细则》),并已于近日下发至各地分行。国开行总行评审三局将作为该项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重大项目的评审及指导各地分行的评审工作;而各地分行作为具体执行部门,负责辖区内的贷款申请以及合同谈判、签订和日常管理工作。
根据《细则》,国开行支持廉租房建设的贷款利率将按照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贷款周期为5年,宽限期最长不超过3年。
此外,《细则》在“申请建设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当中,规定新建廉租房贷款的资本金为20%,改建廉租房的资本金为30%。而根据2003年央行发布的“121号文件”,开发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时,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5%。
“这些宽松的条件将吸引更多的开发商进入廉租房建设领域。”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对记者说。在他看来,国开行的突进护驾缓解了当前保障房建设资金的缺口,并能起到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带动作用。
虽然2009年国家继续加大了中央补助资金额度,但是相对于3年9000亿元的投资规模,我国保障房建设仍然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按照规定,除去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补助外,保障房建设均由“市县托底”,这在地方财政锐减的当前无疑更具压力。
对此,前述住房部人士表示,保障房建设必须摆脱对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单纯依赖,相关部门正在打破常规以政府担保、银行贷款和利用公积金等机构资金来解决问题。“目前前者进展较快,而对公积金及社保基金的利用办法还在酝酿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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