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 | 网站导航  
   设为首页 | 网站导航| 联系我们 搜索
gg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问题解答 >> 政府机关不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哪些救济途径?

政府机关不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哪些救济途径?

2008-8-7 8:55:44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政府机关违反本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foot1

主办: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 信息中心

电话:0335-3650900 备案序号:冀ICP备07002966号

foot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