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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 >> 拆迁管理 >> 城市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备案

城市房屋拆迁委托合同备案

2006-11-15 11:11:46

   (一)备案依据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2、《河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令[2002]第17号);
    3、《秦皇岛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秦政[2005]57号)。
   (二)备案标准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
   (三)备案程序
    窗口受理→业务科室审查→主管局长审核→窗口发件
   (四)申报材料
    拆迁委托合同。
   (五)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合格的3个工作日内退件,并说明退件理由。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咨询电话:
0335-3650917、3650919;投诉电话:0335-3650915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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