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g
   设为首页 | 网站导航| 会员注册 | 会员登陆 搜索
gg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 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 行政职权目录 >> 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 >> 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资本金核准

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资本金核准

2006-11-15 11:57:13

(一)审批依据
1、《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4]13号);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国务院令248号);
3、《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4]第3号)。
(二)审批标准
符合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本金要求,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的。
(三)审批程序
窗口受理→业务科室审查→(现场勘查)→资本金收缴→主管局长审批→科室行文→窗口发件
(四)申报资料要求
1、《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核准申请书》;
2、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证;
3、项目规划总平面图,绿化景观规划图,道路交通规划图,管线综合规划图,单体建筑平、立面图;
4、项目总投资的预算书(以实际确定实施方案为准);
5、工程进度安排。
上述申报材料均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五)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退件理由。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咨询电话:
0335-3655552;投诉电话:0335-3650915
责任编辑: 参与评论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版权所有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信息办承办
电话:0335-3650958
备案序号:冀ICP备07002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