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
2006-11-15 11:58:14
(一)备案依据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2、《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4]第3号)。
(二)备案标准
1、秦皇岛市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2、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要求在开工前领取,项目完成投
资25%备案一次;项目主体竣工备案一次;项目配套工程竣工备案一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一次;跨年度项目每年12月份备案一次。
(三)备案程序:
窗口受理→业务科室审查(现场勘查)→科室发件
(四)申报资料
1、《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开发项目手续复印件。
(五)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退件理由。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咨询电话:
0335-3655552;投诉电话:0335-3650915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
2、《河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4]第3号)。
(二)备案标准
1、秦皇岛市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2、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要求在开工前领取,项目完成投
资25%备案一次;项目主体竣工备案一次;项目配套工程竣工备案一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备案一次;跨年度项目每年12月份备案一次。
(三)备案程序:
窗口受理→业务科室审查(现场勘查)→科室发件
(四)申报资料
1、《河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开发项目手续复印件。
(五)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退件理由。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咨询电话:
0335-3655552;投诉电话:0335-36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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