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上岗证延期通告
2008-10-23 15:24:42
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通告
根据《秦皇岛市房产管理局、秦皇岛市工商管理局、秦皇岛市物价局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秦房字〔2006〕197号)精神,凡2006年由市房产管理部门核发2007年办理延续手续的《秦皇岛市房地产经纪临时上岗资格证》有效期现已届满,经信用情况考核合格的,其临时上岗资格证有效期再延长一年。未经信用情况考核合格并办理延续手续人员的《秦皇岛市房地产经纪临时上岗资格证》将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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